6月4日下午3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2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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